根據全市講擔當促作為抓落實、持續深入治理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不擔當不作為問題專項行動(2021—2023年)統一安排,現將全市各區各部門受理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不擔當不作為問題舉報方式公布如下:
各區受理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不擔當不作為問題舉報方式
各市級部門受理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不擔當不作為問題舉報方式
受理舉報期限為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限內主要受理反映黨員干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不擔當不作為問題的信訪舉報,舉報對象不明確、事實不清及其他不屬于受理范圍的問題,將按規定交由有關部門處理。舉報人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問題,對利用舉報捏造事實、誣告陷害的,將追究相應責任。